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当庭认罪悔罪******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徐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
检方同时起诉指控称,2021年6月,徐鸣离职后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徐鸣生于1958年1月,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并被指“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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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逐渐开上大街小巷。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规定》提到,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规定》明确,针对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
《规定》还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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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