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2022年资产负债及业务稳步增长 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
中国网财经2月3日讯(记者 郭伟莹) 今日,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资产负债及业务稳步增长,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主要经营和风险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
此外,在新市民金融服务方面,银保监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出台政策措施,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着力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目前,覆盖新市民的金融产品超3万个。
资产负债及业务稳步增长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介绍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数据情况时表示,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资产负债及业务稳步增长,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主要经营和风险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
资产负债及业务稳步增长。202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379.4万亿元,同比增长10.0%。保险公司总资产27.1万亿元,同比增长9.1%。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5.1万亿元,同比增长9.1%。2022年全年,人民币贷款新增21.3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增速为11.1%,银行保险新增债券投资超过11万亿元。2022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7万亿元,同比增长4.6%,新增保单件数554亿件,同比增长13.3%,赔款与给付支出1.5万亿元。
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2022年,制造业各项贷款新增4.7万亿元,增量为去年的1.7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6万亿元,同比增长23.6%。融资成本持续压降。2022年,新发放企业类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47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40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45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62个百分点。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对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绿色信贷余额同比增长35.7%,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超过40%。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6.3万亿元。积极支持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引导信贷资金持续投入教育领域,教育行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1%,个人助学贷款同比增长22.1%。养老年金保险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持续推进。商业养老年金原保险保费收入617亿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单件数33.9万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已脱贫地区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3%。
主要风险指标处于合理区间。202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8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699亿元。不良贷款率1.71%,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为78%,保持较低水平。2022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处置不良资产3.1万亿元,其中不良贷款处置2.7万亿元。“明天系”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银保监会已批准采取市场化重组和新设机构承接相关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方式,稳妥风险化解,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风险抵御能力整体充足。2022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2.3万亿元,同比增长5.4%。2022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5.17%,较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05.85%,持续保持合理水平。银行保险机构流动性总体保持平稳,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为147%。目前,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2%,保持在合理区间。
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以来,银保监会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是着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截至2022年末,已投放约74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2700多个。指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用好8000亿元新增信贷额度,引导商业银行等同步跟进重大项目配套融资。2022年,支持发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贷款1214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33.8%。
二是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2022年,新发放企业贷款超过一半投向民营企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23.6%,企业类贷款平均利率较2021年下降0.47个百分点。我们还重点引导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租赁商务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贷款全年合计新增7万亿元。
三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截至2022年末,高技术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6.5%,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6.6%。2022年,科技保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风险保障金额同比增长22%。
四是支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截至2022年末,京津冀协同发展地区贷款余额25.3万亿元,长江经济带地区贷款余额98.8万亿元,粤港澳大湾区贷款余额24.5万亿元,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地区贷款余额57.1万亿元,自贸区贷款余额11.4万亿元。
五是支持绿色转型和海洋强国。截至2022年末,绿色信贷余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35.7%;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海洋环境服务等领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8.3%。2022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保障金额同比增长17%,海水养殖领域风险保障金额同比增长45.3%。
六是支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022年,保险业风险保障金额同比增长12.6%。车险、责任险、意外险增长较快。保险公司赔付支出1.5万亿元。商业养老年金原保险保费收入617亿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单件数33.9万件。引导信贷资金继续投入教育卫生领域。截至2022年末,教育行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1%,卫生和社会工作贷款全年增量为2021年同期2倍。
覆盖新市民金融产品超3万个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市民金融服务时表示,银保监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出台政策措施,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着力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目前,覆盖新市民的金融产品超3万个。
据介绍,为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银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牵头主办2022年金融街论坛“金融精准服务新市民,奋进共同富裕新征程”主题论坛。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宣传活动,宣传交流银行保险机构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和良好做法,有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让具有潜在需求的新市民了解政策和服务。
同时,银保监派出机构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具体来看,一是制定具体落实政策措施。银保监局主动与地方政府对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政策,研究出台落地措施。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行动方案,实现在就业、创业、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多个领域的政策协同,提出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细化措施,促进实现新市民金融服务的便利化和均等化。
二是加大推动督导力度。银保监局选取重点城市和重点群体,分类推动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见成效。根据新市民特点,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丰富金融产品,加强对本地区新市民创业人员的金融服务;推动保险机构发展雇主责任险、建筑工人意外险、家政雇佣责任险等产品,加强对新市民的保险保障。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新市民住房安居、消费、创业等主要金融需求,强化新市民金融服务。
三是促进信息共享。银保监局会同政府部门完善信息平台,探索解决数据支撑不足问题,进一步夯实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基础。积极协同地方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地方征信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多维度数据,优化新市民信用评价体系,精准定位新市民客户群体,加强金融服务。
四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银保监局高度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新市民特点,宣传讲解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加大金融知识普及,提升新市民群体金融认知及获取能力。
此外,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具体来看,一是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化对新市民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优化信贷产品和保险服务,扩大支持新市民创业就业的金融服务供给。针对来本地创业的新市民融资需求,优化小微企业经营信贷产品。聚焦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开发相关保险产品。
二是加强住房金融服务,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三是完善健康和养老金融服务,增强新市民基础民生领域保障。通过完善健康保险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助力优化社保和医保服务等方式,强化对养老行业的金融支持。部分保险机构积极与地方合作,推出商业医疗保险项目,推动当地医疗保障有效覆盖至新市民群体。部分银行加强与地方医疗保障部门的合作,便利新市民异地就医结算。
四是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加强新市民培训教育金融服务。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支持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子女教育。
五是针对新市民特点,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积极优化开户等基础金融服务,并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部分银行推出个人结算账户简易开户服务,方便新市民日常及发工资使用。部分银行等推出新市民专属银行卡,提供免收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优惠。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要看到金融服务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工作部署,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深入新市民群体,更加精准把握新市民金融需求,持续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质效。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作者:张慧(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事关自我革命整体建设的问题,是事关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质发展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刮骨疗毒的胆识解决缠绕党的思想作风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壮举推进反腐败工作等,充分表达了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自我革命重在制度建设,重在建章立制,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革命者必先自我革命,自我革命是革命者的必修课,是革命者必备的素养,不断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品格,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积极的自我修复能力。全面理解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论述,我们就能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怎样才能实现自我革命;我们就会深刻地认识到,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性质地位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总结。
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需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需要通过党的自我革命来推进党的各方面事业的发展,党的自我革命涉及的社会领域范围之广,深层次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其中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通过规范的制度体系为自我革命保驾护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制度支撑,通过自我革命不断推进制度体系的改革创新,这些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党组织应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政治责任就是按照政治的要求推进公共政策实施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这些职责时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政治责任,政治责任的内涵外延本质特征是什么。政治责任不同于其他的一般责任,如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它是责任中的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既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任务,又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政治要求,必须将政治责任摆在首位,必须首先落实好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就是实实在在担当政治责任。政治责任是党交给各级党组织、各位党员干部的责任,其要求是全面的、系统的,同时也是具体的、有层次的,党员干部应该准确把握全面理解,不折不扣承担起全部的政治责任。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准确用好问责利器
我们党一向主张权力与义务相统一,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责,如果有责不追,那么责任就形同虚设,既然我们党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是理所当然的。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涉及到一系列制度法律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发展改革问题等,所有这些问题一旦涉及到政治责任问题就有被问责的可能,问责虽然不是目的,但实践中问责是不可或缺的程序,我们一定要用好问责这一利器。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只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问题的关键方面,就是必须准确用好问责利器。政治责任特指政治人员在从事政治活动的过程中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包括积极的政治责任,按照政治的要求推动其实施的职责;消极的政治责任,未能履行职责时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它与政治人员在政治活动中担任的角色密切相关,政治责任本身是一个包含责任因素的概念。政治责任主要是针对现实政治而言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种规范,主要评价标准是制度的价值原则而不是个人的道德标准,更不能以理性主义作为政治责任的评价标准。政治责任具有相对抽象性,它不能完全由法律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政治责任的评价和承担方式也不一样,政治责任的实现具有优先性,政治责任还可以追溯、连带等,任何时候政治责任的追究必须符合法律的精神,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由于政治责任主体所从事公共权力的有限性,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的有限性,以及政治责任程度的有限性决定了政治责任是有限的。政治责任的实现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一是党的追究,主要是指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对党政机关中由其管理的干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追究;二是立法机关追究,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它们有权对其选举、决定、任免的干部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追究;三是上级追究,主要指上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对下级部门政治官员应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追究;四是自我追究,是指政治官员自认为履职不力或言行违背民意等而进行的自责;五是社会追究,指社会民众对应承担政治责任的官员直接发动的追究。政治责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的政治建设的成败问题,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建设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培育政治责任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担当。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多头并进多措并举
党的自我革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们党推行自我革命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很多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特别是人民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法律制度问题,因此我们党要完成新时代自我革命的目标,必须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我们的法律仍然有很多方面有待完善,我们很多制度规范体系仍然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必须多头并进多措并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
要坚持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的法律制度根据;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从事一切活动的根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只是党的若干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方面,只有在党章的指引下进行,才能高质量实现预期的目标;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就是要求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民主集中制展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进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这说明党是领导一切的。健全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就是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关键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既规范权力又保障权利,在各种监督制度中,要突出党的监督,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其他监督密切配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治监督的目标是预防一切形式的腐败,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增强政治监督针对性、准确性、适用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处于权力的中心,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或者权力太大,容易脱离监督导致腐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重在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同时,我们还要发挥好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聚焦各级党组织是否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全面准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其中重点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让政治巡视实实在在发挥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